关于在全昆明市开展电子社保卡
同步申领工作的公告
为规范全市社会保障卡应用服务工作,为持卡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社保卡服务,根据工作安排,在全市开展对已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待遇的持卡群众进行批量签发电子社保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向人群
昆明市已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待遇(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且未签发电子社保卡的持卡人。
二、签发方式
实体社保卡申领成功后,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同步生成电子社保卡并发送至同步申领渠道。
三、同步申领渠道
(一)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小程序、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
(二)社保卡合作银行APP(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卡行APP)。
四、注意事项
昆明市已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且未签发电子社保卡的持卡人,将于12月17日由全国社保卡平台生成电子社保卡。持卡人需登录同步申领渠道并实名注册,经本人同意后使用。
特此公告。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2025年12月12日